历代,民间有入土为安、重殓厚葬、看风水定坟地之习俗。据乾隆《震泽县志》记载,明朝丽水丞相徐真的墓在十九都房字圩(现亭心村老龙港南)。吏部尚书周用的墓在原十八都西亢圩(现桥门村的亢字圩)。周应祁聘妻项点烈墓在原十八都女字圩(现新安村)。据乾隆《盛湖志》记载,元朝处士钱大有墓在柏字圩麻溪口(现新东村)。开封府教授程鸿儒的墓在危字圩杨家桥南(现南心村)。苏州沧浪亭五百贤像之一的计东之墓在焉字圩斗家浜(现郎中村第八组)。清朝文涛仲翁(仲棅、仲枢)的4个孙男女卒于康熙二十年(1682年)六月廿四,墓葬于琪字圩八只(转)弯(现新东村 )。
新中国成立初,殡葬沿用旧习。1957~1959年,农村平整土地,将旧时留下的坟墓、棺材平掉一些。1959~1961年,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,人死后用门板或旧木板做成棺木,有的用化掉的旧棺木出新后再利用,无能力沿用旧习。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后殡葬简单,旧习废除。
1968年6月底,平望镇郊的火化场开炉化尸。群众一时难于接受,后经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并做宣传工作,火葬逐渐被群众接受,火葬比率逐年提高,至1970年底,全社火葬率近100%。1985年3月,吴江县火化场更名为殡仪馆,专门为丧家服务的项目和设施不断增多。乡对殡葬做出规定:“将骨灰深埋地下,用地不用天。”地面坟墓将其改成土穴。
1997年4月,镇再次开展深化殡葬改革,要求清理墓葬用地,将尸骨深埋,不留标志,平整坟墓,腾出土地。1998~1999年,镇继续进行殡葬改革,将所有的尸骨、骨灰一律埋于地下,地面上不留任何痕迹。有的村建起存放骨灰的“安乐堂”。